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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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本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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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11:1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我大学四年级时,妈妈就因车祸去世了。当时那最后一学期的学费着实让我伤了脑筋,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好几天,直到看见一家门口贴着“招聘”红纸的小店。一边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一边手忙脚乱地给顾客递碟片的老板一抬头——居然是我初中时的老师水汪洋。

  秦焰是街对面天河大酒店客房部的见习生,西装笔挺风度翩翩。每天晚上零点左右会过来借碟片和还碟片。从第一天瞥到他意味深长的眼神起,我的心就随着他伟岸的身影东飘西荡了。

  我平时闲得无聊,又有太多的影碟看,所以就常常写些所谓的影评给时尚杂志赚取些许稿费。杂志社的编辑好心,稿费比吝啬鬼水汪洋给的工资高多了。有一次秦焰来还碟,正好邮差在外面叫:“王丫丫,稿费!”我签了字回来,秦焰一脸惊喜地说:“你就是写文章的那个王丫丫啊?久仰久仰,我经常拜读你的大作,妙笔生花,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好!”

  我俩就接着聊起了电影,直到水汪洋过来给我送夜宵才打断了我们热烈的讨论,他不耐烦地把吃的朝桌上一扔,大声说:“关门了,关门了,哪有这么啰唆!”我怪他多事,白了他一眼。

  睡到半夜,手机响了。迷迷糊糊地接电话。秦焰说:“忽然就想和你一块儿看星星,我在酒店天台等你。”不等我回答,电话挂了。

  从这座二十几层的高楼居高临下望下去,万家灯火各自闪烁,城市的霓虹和街上的车河流光溢彩富丽堂皇,一派太平盛景。秦焰和我在空旷的黑暗中紧紧依偎,万千流星花雨般洒落,彼此唇上的温度化成世间最浪漫的柔情……

  从此每天早晨,只要一开门,就会发现门前放着一束带露的百合。看见百合花,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连水汪洋的孩子玲珑拿笔在我的账本上乱画也好像不那么讨厌了。

  “这事儿奇怪,玲珑的脾气一直不好,为什么偏偏在你跟前不烦不闹?”水汪洋在影碟架子里穿进穿出时隐时现,远远地说。

  “我也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啊,我们更容易沟通。”我笑。

  水汪洋半晌不作声。我抬头看他,他却又缩进架子深处忙去了。

  “喂,有没有兴趣做影碟店的老板娘?”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了,反正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你要转让这个店?”我手上劲使大了点,差点磨坏一张碟片,“生意这么好,没理由不做呀,再说就算你给我,我也没钱接手。”

  “我什么时候说不做了?我只是问,你愿不愿意做这家店的老板娘?”

  玲珑像只小鸟一样偏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这孩子有点感冒。我脱下毛衣裹在她身上。

  “要我卖身还债?你是黄世仁呀?”

  “我只是怕你年过三十还独守空闺嫁不出去。”

  本小姐会嫁不出去?真是多余操这份闲心。

  秦焰不上班的时候,我們就一起到街上闲逛。在人来人往的春熙路步行街上走到脚酸,虽然什么也不买,可是心里满满的幸福仿佛要溢出来似的,好像就这样在人海中牵手了千万年。

  我们也会偶尔为一些小事怄气,但又很快迫不及待地和好……

  我满足得以为自己是浸在蜂蜜中甜滋滋的樱桃小丸子,直到看见那张报纸。

  玲珑要玩纸飞机,我就随手撕了半张旧早报给她折——水汪洋订的,我几乎从不看报。熟悉的面孔一闪,秦焰!我一呆,连忙拼起报纸,居然是新出炉的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秦焰的身份是天河酒店的总经理,还是拥有酒店51%股权的大股东。

  晚上秦焰来的时候,我把报纸递给他。他带着我爬到酒店的天台。“我们结婚吧。”他拿出一枚戒指,仍然直截了当。像往常一样,他衬衣雪白皮鞋锃亮,眼神坚定腰板直挺,如同童话中翩翩而来的白马王子,却不管我肯不肯出演灰姑娘。

  “明天我们先去财产公证,婚后生活最好实行AA制。另外,你在那个影碟店没什么前途,我安排你到酒店来,我们宣传部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一切安排都胸有成竹井井有条。可是,求婚时最关键的三个字他却忘了提——我爱你。良久,我垂下头:“让我想一下,行吗?”

  “你不会接受不了我的观念吧?”秦焰疑惑地说。

  “不,你考虑得很周到。”我笑,“只是我的脑筋比较笨,需要一点点时间来消化。”

  我给水汪洋发了条短信:我走了。然后收拾东西出门,坐上迎面遇到的第一辆大巴。两个小时后,我已经置身于一个冷落的风景区。接下来的几天,我天天坐在荒僻无人的江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发呆。

  我没有大的理想和野心,对金钱也缺乏欲望。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相爱的人衣食无忧。而秦焰则相反,他理智冷静深谋远虑,活力四射左右逢源,是商业社会里真正的才子。财产公证也好,AA制也好,我都觉得可以接受。他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原本无可厚非,我只是有些心酸——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明白,我们俩的脚步根本就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虽然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却不可避免地越分越开,越离越远。

  我在无人的冬日江边慢慢走着,脑海里竟然浮出水汪洋的影子。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慷慨解囊,并且从没想过让我写什么借条;他让无家可归的我住在他家里,自己和玲珑搬出去租房住;他放心地让我管账收钱,从来没有疑神疑鬼……

  忽然间我强烈地想念水汪洋、玲珑和影碟店,他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与我血肉相连。于是,我找到秦焰,跟他说了分手。

  说完分手的那个黄昏,大雪纷飞,灯火通明的影碟店里人来人往热火朝天,玲珑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紧紧搂着我的旧毛衣。水汪洋一边忙着收碟一边心不在焉地往门口张望。他看见了我。

  “愣着干啥,快来帮忙啊,都快累死了!”隔着老远,水汪洋冲我大声嚷,好像我只不过是刚刚溜到外面去闲逛了一圈回来。

  这一刹那我彻底明了:家就在此,天荒地老。

  “问你一件事。”忙到半夜关门时,我叫住在门口埋头发动电单车的水汪洋,“那个做影碟店老板娘的建议现在还有效吗?”

  水汪洋倏地抬头,目光炯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他身后恍如奇幻的舞台效果。

  “我想过了,做老板娘总比做打工妹强,所以,我接受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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