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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肉的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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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19: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睹强奸案的发生,弗里曼本想英雄救美,可瘦小的他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这个错误的决定,他成了——

  1一波三折的案件

  弗里曼已经在花坛边坐了近半个小时,依然不见珍妮来赴约,正踌躇着要不要继续等下去,前方的街角转过两个人来。由于天色已暗,弗里曼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可以推断出这是一对恋人。

  两人并没有发现坐在暗影里的弗里曼,高个子男人拥着女友来到一堵墙下,开始低头吻她……突然,弗里曼听到女孩压抑的啜泣声。

  “别动!”男人沙哑的声音里透出威胁的味道,女孩啜泣的声音更大了。弗里曼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不由坐直了身体,却听女孩哀切地说:“求求你,放过我吧!”

  “妈的,再不听话,老子宰了你!”男人恶狠狠地说,粗暴地撕开了女孩的衣服。一旁的弗里曼惊呆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遇上一起强奸案了!可是,要不要站出来制止?弗里曼内心矛盾到了极点。

  那个男人看起来又高又壮,而自己却又瘦又矮,且前不久刚刚做了盲肠手术,现在伤口上的线还没拆呢……弗里曼实在鼓不起勇气站出来英雄救美,相反,为了避免被对方发现,他尽量把身子向后缩,将自己掩藏在花丛中。

  等到那个男人心满意足,提上裤子离开后,被侵犯的女孩才敢发出悲切的哭声。

  女孩子的哭声像针扎在弗里曼的心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911,向警方报告说在莱顿社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

  受侵害的女孩听到电话按键的声音,立刻止住哭声,向弗里曼的方向望过来,当听到弗里曼报警后,她却突然仓皇地爬起来拔腿就跑。弗里曼见状连忙去追,可是刚做过手术的他不敢太用力奔跑,只得眼睁睁看着女孩消失在黑暗中。

  现在受害人和嫌疑人都走了,自己该怎么对警方交代呢?弗里曼略一犹豫,也转身逃离了现场。

  可是,弗里曼用自己的手机报的警,警方很容易通过报警号码找到他。第二天一大早,弗里曼就被两个人堵在了家门口。其中一名膀大腰圆的穿着警服,另一个身材矮小的则穿着便装。

  “你昨晚报警说看到了一起强奸案?”警察严厉地问。

  弗里曼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于是点了点头。

  “那你报警后为什么跑掉了呢?”穿便装的人插嘴问道。

  弗里曼不知道他的身份,没有立刻回答。那人见状掏出张记者证来,自我介绍说是《每日新闻》的见习记者——格兰特。

  居然有记者卷进来了,这可是弗里曼不愿看到的,但在警察凌厉目光的注视下,他只好低着头回答道:“因为受害人似乎不希望报警,她、她发现我报警后,就离开了现场。”

  警察让弗里曼讲述事情经过,弗里曼有意隐瞒了自己因胆怯而不敢挺身而出的事实,说自己恰好从那儿经过,听到女孩的呼救跑过去,罪犯听到声音被吓跑了。警察又让弗里曼描述嫌疑人和受害人的体貌特征,弗里曼其实因为天黑根本什么都没看清,因此含含糊糊说得颠三倒四,这令警察脸上的怀疑之色越来越浓,临走之前竟意味深长地对他说了句:“报假案是犯法的。”

  2引起轰动的报道

  第二天,《每日新闻》上竟然登出了一篇题为《真与假:莱顿社区里的强奸案》的文章。那个格兰特不仅篡改了弗里曼的口供,借弗里曼之口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个好似情色小说一般香艳的强奸场景,并且还提到了他的姓氏:法利。虽然格兰特在文章里没有对这起案件的真假给出结论,但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弗里曼编造了这个故事的意思来。文章中写道:“……这位法利先生指认的案发现场周围有很多居民楼,若真如他所说,女孩拼命反抗,大声呼救,那么,应该还有很多人看到或听到,但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证实法利的说法呢……”

  尽管格兰特没有公布弗里曼的全名,但这篇报道在小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好事者发动了人肉搜索,在这样一座人口不足万人的小镇,要找出这个法利先生并非难事,弗里曼的身份暴露后,他一下子成了当地的“名人”,很多邻里同事见了他都眼神异样,有些甚至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追问道:“嘿,弗里曼,那女孩是不是很正点啊?”“你英雄救美,那女孩没有要以身相许吗?”……

  女友珍妮更是大为光火,质问弗里曼是不是因为自己没有赴约就编出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羞辱她。弗里曼百口莫辩,对当初报案的举动后悔到了极点。

  就在弗里曼深陷“说谎者”的泥潭,无力自拔之际,突然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受害女孩现身了,并主动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请他作为目击者到警局协助调查。

  放下电话,弗里曼长出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不白之冤总算可以洗刷干净了。可是,他哪里知道,噩梦其实才刚刚开始。

  在警局,弗里曼隔着单向玻璃看到一个性感时尚的女孩正梨花带雨地回答着警方的询问。

  “你那晚看到的受害人是她吗?”这时旁边的警察追问。弗里曼只犹豫了一秒钟,就点了点头。说实话,他那晚既没看清罪犯也没看清受害人,不过,他不能再惹麻烦了,只希望这件事赶快结束。

  第二天,他又被请到警局,要求在几张照片中分辨出嫌疑人。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弗里曼有些不知所措。他装模作样地看了半天,无奈地说:“我记不太清了,那天天很黑。”

  警察从照片里挑出一张放到弗里曼面前,试图引导他:“你觉得,是不是这个人呢?”

  弗里曼端详了一下照片中的男人,似是而非地说:“好像是,但我不敢肯定。”警察点点头,没再问什么。

  几天后,弗里曼从报纸上获悉了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受害的女孩名叫玛莎,是工程学院的学生。而性侵她的是学院新来的辅导老师乔纳森。别看乔纳森长得一表人才,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色魔,几次借辅导之名对玛莎进行调戏,都被玛莎拒绝了。最终他竟恼羞成怒,那晚在路上用刀将参加完派对准备回家的玛莎劫持并强奸了。

  不过,玛莎的证词中有很多让弗里曼感到不解的地方,玛莎说她曾经拼命反抗,并大声呼救,但没有一个人现身施以援手。玛莎为什么要撒谎?弗里曼感到很困惑,但他却不敢指出这个谎言,因为他的证词里同样充斥着谎言。

  3无奈出庭作证

  这起案件在小镇闹得沸沸扬扬,一周后,见习记者格兰特又抛出了一篇爆炸性的稿子——《28名目击者》!

  格兰特称,根据自己深入调查发现,在当晚发生强奸案的时候,加上弗里曼,共计有28个人听到了玛莎的呼救,有部分人甚至亲眼目睹了施暴过程。但是,他们都和弗里曼一样,面对罪恶选择了沉默。格兰特对这些人的冷漠进行了严厉批判,并痛心疾首地质问这些目击者:如果有一天你变成了受害人,发现周围站满了漠然的观众,你会不会为自己当年的冷漠感到后悔?

  格兰特的文章引起了巨大轰动,人们纷纷谴责这些自私的目击者。而由于格兰特表示为了保护这些目击者的权利,不便公开他们的姓名和身份,所以唯一被公开身份的弗里曼便不幸成了替罪羊。一时间,指责谩骂像一盆盆脏水泼向弗里曼。一些极端分子甚至对弗里曼发出了死亡威胁,称他这种没有人性的冷血家伙不配活在世上。女友珍妮也绝情地对他说了“拜拜”。

  这时,莱顿社区强奸案开庭审理,警方要求弗里曼出庭作证,指认犯罪嫌疑人。

  在法庭上,弗里曼见到了坐在被告席上的乔纳森,他看起来文质彬彬,不像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坏蛋,而且,他的身材似乎也没有记忆中那么强壮。现在,所有人都在看着弗里曼的表现,看他这个冷血的人如何弥补欠下的良心债。弗里曼只有坚定地表示,自己那晚看到的强奸犯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乔纳森。

  听到弗里曼如此肯定地指认自己,乔纳森两眼冒火,如一头发狂的狮子冲着弗里曼怒吼道:“你为什么要诬陷我?他们给了你多少钱?!”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月,为了增加胜算,原告律师曾找到格兰特,希望他能动员其他目击者勇敢地站出来作证。可是格兰特联系那些目击者后,遗憾地表示,这些人看到弗里曼的悲惨境遇,全都害怕了,没有一个人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

  不过,有受害人声泪俱下的控诉,和弗里曼坚定不移的指认,最终,在没有十分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所有陪审员一致做出被告罪名成立的裁决。乔纳森被判有罪,入狱10年。

  随后,乔纳森又提起上诉,但被驳了回来。这起案件终于告一段落,可是,弗里曼却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到过去的生活中了。他成了小镇里最不受欢迎的人。不久,弗里曼的老板也找了个借口将他开除了。弗里曼只好一个人狼狈地离开了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小镇。

  4永无休止的噩梦

  年近三十的弗里曼孤身一人来到了纽约,在一家酒店代客泊车,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一天,一名穿着华丽的贵妇人开着一辆香槟色宝马停在了酒店门口。弗里曼连忙迎上去接过对方抛过来的钥匙,小心地将车泊好。

  大约一个小时后,贵妇人走了出来,弗里曼又赶忙将车子开过来。不想,这女人扫了一眼车子,突然大叫道:“我放在座位上的手提包不见了!”然后一口咬定是弗里曼偷了她的包,并称包里有十余万美元的现金。

  弗里曼大呼冤枉,但那女人不依不饶,坚持报了警。这时弗里曼才知道,这个女人是亿万富翁蒙曼的第三任妻子尼娜。警察显然更加相信腰缠万贯的尼娜,他们对弗里曼威逼利诱加恐吓,但都没能让这个穷鬼开口认罪。最后,因为实在找不出证据,只好释放了弗里曼。不过,酒店方面还是很干脆地开除了他。

  失去工作的弗里曼生活陷入困顿,几乎要流落街头时,一家清洁公司收留了他。弗里曼成了一名高空清洁员,负责清洗房屋外墙。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清洗伯加格呢公司总部大楼时,弗里曼被控趁一间办公室无人之际,从敞开的窗子进入室内行窃。因为当天恰好该办公室的监控出了故障,所以警方再度因为没有证据而放过了弗里曼。不过,这件事让弗里曼再度丢掉了工作。事后,弗里曼发现,伯加格呢公司的老板正是蒙曼。这不由令他怀疑整件事是不是和那个尼娜有些关联。

  很快,弗里曼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当弗里曼好不容易又找到一份工作后,再度被人诬陷而失了业,而尼娜又和这件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后,尼娜仿佛噩梦一般缠着弗里曼,只要他找到工作,就会去搅局。尽管弗里曼从未获罪,却也让他一次次失去了来之不易的工作。最终,走投无路的弗里曼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情,在尼娜常出入的高级会所门前拦住了她。

  弗里曼怒气冲冲地质问道:“我们素昧平生,你为什么要如此陷害我?”

  尼娜挑了挑眉毛,用极度厌恶的口吻问道:“弗里曼先生,你这一生中有没有做过什么有违良心的事,让你想起来晚上都睡不安呢?”弗里曼一怔,定定地望着尼娜,好半天,他喃喃地说:“你……难道是……”

  尼娜轻蔑地骂道:“你这个懦夫!”然后咬着牙恨恨地说:“你这个胆小鬼居然还敢撒谎说自己听到呼救冲了上去,告诉你,我虽然找不到那个侵犯我的人,但我缠上你了,你这辈子都别想有好日子过!”

  弗里曼愣愣地看着尼娜离开,心里乱作一团,有个声音大叫着:“不可能!那个玛莎不是已经承认了吗?乔纳森也被绳之以法了呀!”

  5另一个复仇者

  弗里曼越想越觉得蹊跷。当年,如果不是自己身陷舆论的旋涡,他不会那么确信地指认乔纳森,难道,自己真的错了?可是不对呀,那个记者不是找到了二十多名目击者吗?难道他们也在撒谎?

  弗里曼决定找到格兰特问个明白。这时他才惊讶地发现,当年那个不名一文的见习记者,如今已经坐上了《每日新闻》副主编的宝座。

  见到弗里曼,格兰特显得有些吃惊,很不客气地告诉他,那27名目击者都是真实存在的,乔纳森就是凶手。弗里曼如果想借推翻当年供述来炒作自己,以达到改变自己窘迫境地的目的,那他打错算盘了。

  “根本没有另外27名目击者,因为那个女孩自始至终都没有发出声音,我说了谎,是因为我想隐瞒自己的懦弱行为,你说了谎,是因为你想借此机会出名!”弗里曼悲愤地说。

  “如果你乱说话,我会把你送进监狱!”格兰特目露凶光,恶狠狠地说。

  面对格兰特的威胁,弗里曼悲哀地发现,自己依旧是个胆小鬼,虽然气愤,却没有勇气说出真相。无奈之下,他只有逃离了纽约,希望能躲开尼娜的魔影。他在一个小城落下脚,可是,仅仅平静了一年,尼娜再度找到了他,弗里曼只有继续逃亡。就这样,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不停地换地方,可神通广大的尼娜最后总是能找到他。

  弗里曼崩溃了,当他在佛罗里达州一个叫波特曼的小城落下脚后就发誓,就算再被尼娜找到,也不走了,找不到工作就干脆当个讨饭的乞丐,看尼娜还能把他怎么样。可让弗里曼大感意外的是,一晃三年,尼娜都没有出现,弗里曼一直平平安安地在一家洗车行做工人。也许厄运终于结束了,弗里曼满怀期望地想。然而,他错了。

  这天,一辆满是泥污的车子停在了弗里曼面前。弗里曼连忙热情地招呼车上的男人,可是那个男人并不下车,阴冷的目光死死盯着弗里曼。弗里曼感到有些异样,仔细打量起面前这个人,突然,他浑身一抖,手里的水桶跌落在地上。

  “怎么?认出我来了?”男人冷笑道,“这十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想你的。本来以为出来要找到你会很困难,没想到有个好心人给我打了个匿名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我还以为是开玩笑呢,没想到是真的。”

  弗里曼被吓呆了,这时乔纳森脸一沉,厉声喝道:“玛莎当年因为迷恋我,几次勾引我都被拒绝了,就恼羞成怒想要报复我,正好你编出个什么莱顿社区的强奸案,她就借机将我送进了监狱。本来她一个人的证词并不会成真,可是我不明白,你究竟收了她多少好处费,竟然也昧着良心诬陷我!”

  “我没有……”弗里曼想要解释,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我会好好报答你的!”乔纳森丢下一句话开车走了。弗里曼呆呆地看着远去的车影,绝望地想:这下是真的完了!只是,他想不明白,自己一时的懦弱,难道就要付出一生的代价吗?又是什么人一步步将他推向身不由己、万劫不复的深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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