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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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偷书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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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7:0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二十年前的农村没有幼儿园,当孩子们长到六岁的时候,家长就给他们脖子上套一个布袋,朝屁股上狠狠踢一脚:“狗东西,给老子乖乖念书去!”说是念书,可许多人手里是没有书的。小时候穷,不止我家,所有人家都穷成了一个样。

  我和弟弟相差三岁,我上三年级那年,弟弟也到了上学年龄。虽是陈年往事,记忆却清晰,学费一学年93块钱,为了留足够的时间供家长们到处凑学费,那时报名都分两天进行。家长们东凑西借,骂爹喊娘:“学生就是来讨债的。”我父亲那年在西安打工,摔断了两条肋骨,拖欠的工钱也一直讨要不得,开学在即,我们兄弟俩的学费还迟迟没有着落。

  人生有时很可恶,成全一件事情总是那么难。那一年9月,我生平第一次有了一个新书包,那是母亲用她在窑厂帮灶的工钱给我们兄弟俩买的。我小心翼翼地将铅笔盒、橡皮、自己用旧画历裁的本子一样样摆在新书包里,然而,我却未能背着它如期坐进教室。那时候的雨似乎也比现在多,秋雨淅淅沥沥连下了好多天,浇得人越发愁苦。每天听着学校传来的铃声、读书声,我心里越来越着急,甚至学着祖母,往地藏王菩萨的香炉里插了三炷香,把一片写有字的纸片埋进香灰,纸上只有一行字,铅笔写的——“老天保佑,我想念书”。

  当一个九岁的孩子将希望寄托给神灵时,那是一种绝境求生般的渴望。最终,我比别人迟了一个星期坐进了教室。弟弟也许没有想到,在上学这件事上,他比别人晚了整整一个礼拜。

  二

  三年级这个点很重要!

  一来,我的班主任再也不是本家那位长满雀斑、脾气暴烈的老女人;二来,我可以用钢笔或者圆珠笔写字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32开的写字本从此将由16开的作文本代替,这意味着,我可以在纸上真正爬格子了。再回首,不难觉察,这是个并不太理想的开端,我们那位语文老师显然有些操之过急,日记、周记之外,还有每周一次的课堂作文,孩子们都有点讨厌她,一周写这么多字,要费多少作业本。但我却很感激这位老师,因为她逼着我背了好多课文。

  孩子们没有课外读物,只有课本,《卢沟桥的狮子》《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挑山工》……她规定学一篇我们就要背一篇,背不过就抄,中午不许回家吃饭,家长送饭来学校,她扣下来,脸黑成一片。她手里有好些本参考书,用了好多年,孩子们买不起这些书,她吩咐学习委员给大家在黑板上抄,每个题、每个句子、每篇阅读,老老实实抄下来,默记到心里。许多年后,我恍然觉悟,这种“背书”的经历是多么宝贵。“宝贵”的意思是,在抄书中,我用一种最为诚恳而直接的方式,找到了中国文字隐隐跳动的脉搏。

  王朔在《动物凶猛》中曾感慨:“我得感激我们所处的那个年代,学生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不必学那些以后注定要忘记的知识。”我也感激自己所处的那个环境,因为物质及精神资源的匮乏,我们得以更加诚恳、深刻地感知那些有限的知识。

  三

  倘若每天全身心重复一件事,似乎很难不被它倾倒,那时候抄书就使我迷恋上了“文字”。我尽己所能找课外读物,其实能找到的只有表哥表姐的旧课本。大概在五年级时,我已将中学语文教材尽数阅读,只不过等我升到初中,又换了一套新教材。我一直坚持认为,人教版的语文教材有弱智化、娱乐化的倾向,至少在选择文章这方面是这样。

  当时我沉迷于鲁迅的文章而不能自拔,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沉迷于鲁迅的文字,似乎有点少年老成的味道,但我是真的打心眼里喜欢。据说母亲年轻时读过几本书,有一次在玉米地拔草,我们突然在文学上产生了交集。一个乡下孩子,一个乡下母亲,在深秋的田野,一身臭汗,居然讨论起来高贵的文学!我忽然感慨:“鲁迅的文章读起来和别人不一样!”母亲欣喜,问我:“不一样在哪儿?”我努力想找出一个恰当的词,可怎么也想不出来,心里一着急:“狗日的,写的就是好!”话音刚落,母亲一巴掌把我扇进了草丛。

  那一年,我九岁,人生最大的梦想,买一本鲁迅的书,可我也知道,仅仅只能想。

  四

  想来真是滑稽,我那时如此着迷鲁迅,可后来让我真正陷入文学之境而无法自拔的,却不是鲁迅,而是王鼎钧。

  记忆中,那时家里除了一本老皇历,再找不出其他书籍。直到有一天,父亲带回来一本《读者》。我放学回家,一眼就看见那本残损的杂志横卧在炕上,欣喜之余,便把它据为己有。在那本杂志上,我与王鼎钧生平第一次相遇,不禁感叹,世界上竟然还有比鲁迅的文字更美的文字。那篇让我着迷的文章叫《红头绳儿》,如今依然躺在我的手机里,跟着我穿过一个又一个城市,邂逅人生无限的可能。那本杂志是父亲在路边捡来的,中间缺了好几页,我问父亲:“缺的那几页哪儿去了?”

  “擦屁股了!”父亲说。

  我略感遗憾,一个少女的爱情故事,就这样被父亲撕裂了。

  我自然无法获知关于王鼎钧的其他信息,也无法邂逅更多的文字。当我将课本都读完之后,只能在报纸中寻觅那些藏在边边角角的小文章。学校里似乎有一个书架,但在我读书的六年中,未曾见它被开启过。县城也有几家书店,但那时偷书盛行,我们这些孩子走进书店,就是店主眼里的“偷书嫌疑人”。我少年时偷过四次书,前两次所偷之书,全为练习册,而后来两次偷书,却使我终生难以忘怀。

  确切来讲,第三次是父亲偷书,我是帮凶。第四次偷书,于我而言,却有一种“打开新世界大门”之感。

  五

  十一岁这年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外祖父村子的小学被撤销了,教学器械装满了两拖拉机不知拉到了什么地方。只留下几架书,被贴上封条,暂时由村委会保管。这批书是“文革”时收缴上来的“毒草”,后来“文革”结束,校长依旧坚持不给学生看。校长是个老共产党员,在老山前线挨过枪子儿,是个彻彻底底的文盲。

  学校撤了,老师走了,学生散了,荒凉的校园,老校长一个人也待不下去了。于是,我们撕开封条,破门而入,把落满灰尘的“毒草”装进麻袋,跳墙遁逃。孩子们偷书的目的很纯粹,把这些书当废纸卖。为了避人耳目,我们把偷来的书埋在麦地里,一来避避风头,二来让书本受潮,增加重量,在秤上占几分钱便宜。第二天早晨,我们挖出来麻袋,把書倒进草丛的那一刻,我傻眼了——世上还有如此厚重精美的书籍。

  我第一次遇见硬纸板包装的书,第一次遇见线装书,第一次遇见外国书(俄文)。这些书的扉页都统一盖上了大队的红印章,就在那个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早晨,我们藏在遍布露水的草丛里,把这些“毒草”撕成碎纸片,塞进麻袋,踩几脚,抬进县城废品收购站。

  在那个夕阳斜照的黄昏,我站在一片废品堆中,忽然意识到,自己应该去读点“大书”。而当我把偷书所得的“零钱”花完以后,我也小学毕业了。

  人生,从此变得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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