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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你,我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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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8 15: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所有青春里桀骜轻狂的少年,后来都会在光阴的庇佑下长成安静沉稳的男子。

  五一假期回老家,下火车,看到远处闸机外接站的人,最显眼的位置上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梳着利落的短发,穿一件白色T恤,一条有些发白的蓝色牛仔裤,目不转睛地向人群眺望,眼里流转着波光粼粼的期盼,一看就是在等心上人。

  穿过闸机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瞄了眼青年,依稀觉得眼熟,仔细打量,竟是宋程。

  我定定地站在原地10秒钟。多年未见,他褪去了从前的不羁与锐气,修得一副安静平和、温文尔雅的模样,眉眼间也有了被岁月打磨的痕迹。我刚要上前打招呼,却看到他嘴角含笑,一脸柔光地上前接过一个女孩儿手中的行李箱,然后牵起女孩的手,向出站口走去。

  -01-

  宋程是在初二的时候,从外地转学到我们班上的。从一开始,他就是我们这些小县城孩子眼里的异类。小小年纪就把头发梳得锃亮,不爱说话,见着老师也从不礼貌地问好,总是不分上课下课地听流行歌曲。放学后,他也从不像我们一样直接回家,而是去网吧打游戏。因此,宋程在班级很受排挤,大家都说他是坏学生,没人愿意跟他一起坐。家长们也怕自己的孩子跟他学坏,叮嘱孩子远离他。而我却成了他的同桌。

  起初宋程不跟我说话,上课我认真听讲,他趴桌子上听歌,互不干扰,毫无交流。直到一次音乐课上,我在全班同学面前唱了首《星语心愿》,让他对我刮目相看。从此,我成了宋程在班里唯一的朋友,偶尔他不去网吧打游戏的时候,也会跟我一起放学回家。那一年,我让他抄了无数回作业,作为回报,他用复读机跟我分享了很多当下的流行歌曲。

  -02-

  升入高中后,宋程从原来那个只是有点孤傲、不合群的男生,彻底变成了一个坏学生。抽烟、喝酒、早恋、打架斗殴,几乎所有坏事都干。有青春期的叛逆,也有他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对他造成的影响。总之,他成了学校里出了名的小混混。

  宋程上学从来不背书包,上课就找我来借书。他还经常在无聊的夏日午后找我聊天,趴在我旁边的窗台上跟我分享他最新的歌单。那年,我们一起喜欢上了周杰伦和蔡依林,从《简单爱》《东风破》,到《柠檬草的味道》《说爱你》,我们都一起听过。虽然那个时候,我都还不清楚到底什么是爱情。

  同学们开始孤立我,并在背后悄悄议论我。听到同学们在背后的议论,我怒气冲冲地跑到实验室屋后的角落把正在吸烟的宋程拽了出来:“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跟流氓有什么区别?因为你,我的同学都开始疏远我、议论我。”听到我说这些的时候,他的脸色有些难看,但是我依旧没有停下来。最后我甩下一句“我不想再看见你”,然后转身走了。宋程一直站在我身后没有说话,转角的路口,我看到他在夕阳的余晖下用力踹着身旁那棵老槐树。

  第二天,宋程差人把借我的英语书还了回来,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他并没有因为我的训斥改变什么,反而变本加厉。

  -03-

  高三那年,宋程跟学校里最美的女生孙菲菲在一起了。俊男美女的恋爱谈得人尽皆知,夕阳下孙菲菲在宋程的摩托上长发飞扬的画面,不知让多少人心生艳羡,甚至让之前追求孙菲菲不成的社会青年阿强也看红了眼。

  高考倒计时只剩40多天的时候,我突发急性阑尾炎,每天要抽时间去学校附近的诊所挂点滴。有天中午我从诊所回来,教室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教室,直到上课铃声响了,才见大家纷纷走回教室。

  “你们干吗去了?怎么都出去了?”我一脸疑惑地问同桌。

  “阿強带着几个人来学校找宋程,然后两伙人打起来了,动了刀子。”

  那个下午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一直在想着宋程会不会有事。听说打得很严重,学校根本制止不了,听见警车来了他们才住手。

  -04-

  几天后我在街上看到宋程的时候,他的额头缠着纱布,上嘴唇是肿着的,身上随处可见青一块紫一块的伤。

  “你怎么样?”

  “没事,都是皮外伤,没伤筋断骨。”

  那是我们时隔两年后的第一次对话,并没有因为两年未联系而显得生疏,一切都很自然,就像昨天我们还闲聊过一样。

  当年这件事在我们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有一个帮宋程打架的同学,胳膊被阿强用刀砍伤了,一时间学校的名声被传得很烂。学校为了整顿校风,开除了宋程和几个主要参与者。那段时间我每天奔波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忙得不可开交,所以,直到宋程彻底离校,我都没有再见过他。

  高考后,我在爸妈的陪同下去做了阑尾炎手术。在家静养的日子,很多同学来家里探望。我对宋程有过那么一点点的小期盼,但结果和我料想的一样。他当然不会来,我甚至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

  -05-

  最后一次回学校,是取个人档案。那天,天空淅淅沥沥地飘着细雨,从办公楼出来,我撑伞径直朝大门口走去。

  “佳茜。”有人在身后喊我的名字。

  我回头,宋程背对着篮球场,站在两栋教学楼中间的路上向我张望,头发和衣服被细雨打得湿漉漉的。

  我们并排走在篮球场前的草地上,我在伞下,他在雨里。我们走了半个多小时,却没说几句话。临走前,他从斜挎的背包里拿出一张周杰伦的新专辑《十一月的萧邦》。

  “给你。”他把专辑递到我手边,“回去吧,刚做完手术,别着凉。”说完,他转身抱着篮球冲向球场,头也不回,只高高地伸出左手,朝天空挥了挥。

  我朝着他的背影说了句:“你要好好的。”可是声音太小了,小到我自己都听不清。

  我撑着伞,向校门口的方向走去,身后篮球落地的“咚咚”声越来越小,直到再也听不见。

  -06-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宋程,我们没有说再见,因为知道再难相见。他送我的那张专辑一直被我带在身边,它陪我度过了许许多多无眠的夜晚和失意的日子。

  多年以后,再次遇见,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副桀骜不驯的少年痞子模样。他身边的姑娘,也不再是从前那些不良少女的装扮,而是个素净、美好的姑娘。

  也许,所有青春里桀骜轻狂的少年,后来都会在光阴的庇佑下长成安静沉稳的男子吧。最后再成为一个谦谦温和的丈夫,一个慈眉善目的父亲,一点也看不出年少轻狂的痕迹。

  宋程牵着那个女孩儿的手,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听到他说:走,我们回家了!想吃什么我回去做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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