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黑暗行者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1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042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6-30 15:2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阳是海市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最负盛名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些年来,他靠着神秘而又精准的消息来源,频频出击,打垮了一个又一个贩毒集团及黑社会性质团伙。

  这天,110接警台传来消息,根据市民举报,一位形似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成威的人在本市爱民路出现了,正用一把匕首胁迫一名女子,似乎想将其带走……

  而此刻,陈成威劫持着女人质避到了一栋偏僻小楼的六楼,他的对面,站着的正是马阳。此刻这栋小楼,已被警方团团包围。

  马阳和陈成威都是孤儿,自小便相识,后来一位恩人拿出大部分工资,供他们俩读书。

  正是因为这位恩人,他们俩才立志当了警察。可是,五年前,陈成威竟然将这个如父亲般的人杀死了!虽然他口口声声称自己不是凶手,可证据确凿,不容他抵赖。

  这也是马阳发誓一定要将陈成威抓捕归案的原因!

  “别再过来了!”

  “你是贼,我是警察,我的职责就是抓你!”马阳目光坚定,一步一步朝陈成威靠近,“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是康局帮助了你,给了你活下去的希望。你说,你到底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没有!”陈成威急得浑身直颤,“那天,我接到康局的指示,去名都大厦的楼顶和他见面,我到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我查过监控,当时只有你和康局两个人在楼顶!不是你,还能有谁?”

  陈成威发狂似的挠了挠头:“我不知道,我也想不通!”

  马阳的语气缓和下来,劝陈成威放开人质,同他回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可陈成威一听这话就激动了起来。

  “不行!”他扣紧身前的女人,“你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吗?我找了她五年!”

  马阳感到十分诧异,他知道这个女人。五年前的一个晚上,陈成威被一名叫小晴的应召女郎放倒。对方说已经有人帮他付了钱,且不“服务”完不走,无奈之下,陈成威便让她按摩,岂料竟会被她迷倒。

  之后,陈成威被人朝胸口开了一枪,扔进护城河里。

  “五年前,到底是谁指使你那么做的?”陈成威咬牙切齿地问道。

  “我,我……当年,有人说我如果搞砸了,就先杀了我,再杀了我妈,之后把我们的尸体丢进河里喂鱼!”小晴颤抖着说。

  “是谁?”陈成威手中的刀一紧,小晴的脖子上立刻出现了一道浅浅的血痕,她立刻尖叫道:“是,是九头蛇!”

  听到这个名字,陈成威和马阳都吃了一惊。“九头蛇”是海市一个贩毒组织头目的外号,短短五年间,他们就发展壮大成海市第一大毒品组织。

  大约一年前,市里成立专案组,对这个组织进行打击。可奇怪的是,这些人似乎总能提前收到消息,抓捕行动一次也没有成功过。

  “他为什么要杀我?”陈成威追问道,随后苦笑,“要不是我的心脏和常人不同,长在右边,五年前那一枪早就要了我的命。我一定要找到他!”

  “不用找了,你跟我回警局自首,就会见到他了。”马阳道。

  原来警方也知道“九头蛇”,对其采取多方监听和跟踪,但后来才发现,“九头蛇”只是一个代号,一个“九头蛇”被抓,另一个“九头蛇”立刻就取代了领头的位置。

  “真正的领导者在警察队伍里!”听了马阳的话,陈成威突然道,“不然为什么警方每次的行动都会失败?肯定是有内鬼!”

  “什么?”马阳震惊道。

  “你还记得邓超吗?那年全省射击比赛,他和你有过较量。”

  马阳点了点头:“他……”

  “他死了!”

  陈成威调查了邓超的女朋友,他女朋友说,七年前,邓超毫无缘由地从警校辍学,在街头当起了混混——这和当年警方制造卧底的方式非常相像!

  当年的卧底行动是康局指挥的,为了保证卧底们的安全,他给了每个卧底一个新身份。马阳和陈成威都是其中的成员。

  “可是康局死后,我们打开卧底的档案,其中并没有邓超。”马阳皱着眉头说。

  陈成威冷笑道:“我托人找过邓超的原始档案,发现已经被封存起来。显然,邓超和我们一样,也参与了‘黑暗行者’的行动,是一名卧底。可是,五年前,邓超的尸体在护城河的下游被发现,太阳穴中枪,一枪毙命。”

  “你的意思是,有人盗用了邓超的警察身份?”

  陈成威点头,随后,他又找到了另外四个人,那四个人和邓超一样,都是一击毙命,尸体被抛弃在城市不同的区域。

  “另外四个?你的意思是,有人用自己人代替了真卧底,进入了警队,并在警队里操控着一个庞大的贩毒组织?”马阳惊讶道,“可卧底的身份都是高度保密的,只有康局一个人知道……”

  陈成威打断他:“如果,康局电脑里的档案已经被人偷偷换过了呢?康局的死,也是他们所为,

因为康局是唯一能揭穿他们的人?”

  “你说的情况太重大了,你跟我回去,我带你去找局长!”

  “别过来!”陈成威举起刀,“我现在不能去,证据链还没完全连起来,你放我走,找齐了证据,我自己会去省里举报。”

  马阳坚定地道:“你告诉我,还缺哪一环的证据?我们兄弟齐心,一定可以将他们揪出来!”

  陈成威顿了一下,缓缓道:“主谋。”

  “主谋?”马阳皱着眉,“那五个人不就是主谋吗?”

  “不,‘黑暗行者’是极其机密的行动,除了康局,就只有那十二个卧底知道。所以,一定有一个知道‘黑暗行者’计划的主谋,就是这个主谋策划了这一切。”

  马阳犹疑地点了点头:“那你怀疑过谁吗?”

  陈成威点点头:“除去康局和死掉的五个卧底,剩下的人都有嫌疑。我们假设主谋是我们七个人里的A,那么,他在卧底行动中慢慢丧失了自我,失去了信仰,于是,他想到了这个惊天的计划。

  “具体如何实施呢?第一,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康局的电脑,破解密码,找到卧底档案,挑选五名卧底,杀害他们,再更换档案;第二,胁迫康局,让他交出卧底档案,然后杀人,换档案。”

  马阳摇摇头:“康局不是一个轻易受人摆布的人。”

  “除非他有把柄在别人手上。”陈成威看向眼前的人,“康局和我们说过,当年他上山下乡时,悄悄和一个女孩好上了,后来他回城了,等他再偷偷回去找女孩的时候,女孩已经被家人赶走了,原来女孩未婚先孕……”

  马阳点头,接道:“后来康局想尽办法,也没有找到她们。也因此,他一直没有结婚。”

  “如果有人找到了他的老婆孩子,并以此要挟他呢?”陈成威话锋一转,看向小晴道,“你有没有发现,她和康局长得很像?”

  马阳顿了一下,原来如此。

  “我猜,本来我是那五个里的一个,只是因为我躲过一劫,所以他们将计就计,在将康局灭口以后,让我当了替罪羊。”

  “你还没说,那个A是谁?”

  陈成威顿了顿,缓缓吐出一个字:“你……”

  六年前,马阳因为与人斗狠,将自己警察的身份暴露了出来。康局将他撤离出来,让他在局里当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警员,甚至没人提起他曾经做过卧底这件事。

  “就算我因为这件事很愤怒,你也不能单凭这个就说我是主谋吧!”马阳愤怒道。

  “当然不止,还有一个证据,就是她。”陈成威指了指小晴,“康局和乡下那个女人的事只跟你我提过。另外,这些年你声名鹊起,全市大大小小的社团组织都被你清理干净了,唯独这一个贩毒组织,越做越大,并且次次行动,他们都能得到风声逃走,为什么?”

  马阳冷笑一声:“这些所谓的证据,没有一条能被法庭承认。”

  “如果……我有人证呢?”

  听到这儿,马阳有点乱了阵脚,不过很快,他便恢复镇定:“如果你有人证,你和我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陈成威的嘴角微微翘起:“这一切,都是我精心设计的。”

  马阳的眉头一皱。

  打电话报警的人正是陈成威自己,他知道马阳一定会倾尽全力抓住自己。

  “康局以前就跟我说过,你有问题。是我阻止了他,说不会的。现在看来,一切都是我的错……”

  “砰——”枪装了消音器,所以只是在撞击陈成威的身体时发出了沉闷的声音。

  陈成威的话还没说完,所以嘴张着。他低下头,子弹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他的右胸,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抬起头,整个人就轰然倒下。

  见此情形,马阳冷冷一笑,来到窗户旁,手一挥,示意枪手离开。然后,他来到溅了一身血、正瑟瑟发抖的小晴面前,拍拍她的肩膀:“呆会儿到警局,一句话也别说,明白吗?”

  小晴木然地点了点头,自己的父亲,是警察局局长?

  马阳调整了一下情绪,来到窗户旁大声朝下喊:“有枪手!快,快去对面那栋楼!还有,赶紧打120急救电话,有人中枪了!”

  说完,他回过头,略带歉意地看着陈成威的尸体:“你是个称职警察,只可惜,你查到的太多了。有一点你说错了,你不是那五个卧底中的一个,想杀你的人是我,因为,从小到大你都比我优秀,处处比我强。如果我留下你,迟早有一天,我会栽在你手上。现在看来,我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不一会儿,救护人员赶到了:“伤者在哪里?”

  然而还未等马阳开口,陈成威便睁开了眼睛!马阳的脑袋一蒙,差点没站稳,只是几秒钟,他便明白陈成威是诈死,只是为了骗自己说出真相,至于他的心脏生在右边,自然也是撒谎的。

  至于五年前那一枪,陈成威之所以没死,也只是命大,侥幸而已。

  “我这次只身前来,就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即便我死了,藏在我身上的录音机也会被带出去,我的同伴会在我的尸体里找到这个证据!”陈成威的话落地有声!

  至于人证,其实是吓唬马阳的。迄今为止,他没有一项直接的证据可以指控他。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逼马阳对自己动手,然后自己说出事情的真相。

  天不藏奸,终究,正胜了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人生感悟  

GMT+8, 2024-10-30 12:22 , Processed in 0.09629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