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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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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4 21:4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上幼儿园时的某个春天,我被母亲带到纺织厂,放在宽敞的仓库里。在山一般高的布匹中,母亲给我留下一堆从工厂图书馆里借来、售价3毛8分一本的连环画。在我还只能约略明白一些省份、河流和花朵的含义的年纪,图画拯救了我:它们是连贯的片断,连缀成一个又一个故事,可以与电视屏幕或现实生活交相辉映。

  我识字之后,最初与我做伴的是《杨家将》《说唐全传》,还有《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白马银枪、辕门刁斗、沙场尘烟,成了我最初的幻想世界。每次读金戈铁马读得紧张了,我就抬头看看晴朗的天空,便将这种恐慌消解了。就这样,我读了《水浒传》《荡寇志》,然后再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小学毕业时,我读了李青崖先生译的《三个火枪手》。我本指望从中看到豪侠击剑,却被老版小说中的插图迷住。骑士帽、剑与酒杯、巴黎的旅馆与衬衣。于是,那一个夏天,我如蚕食桑叶,跟着线索读这本书。我也读了巴尔扎克的《高老头》,里面的拉斯蒂涅,年纪轻轻就想在巴黎当野心家……于是,我对兵戈剑侠的爱好,被欧洲的街道剪影取代了。

  上高二时,我读了张爱玲的短篇小说《等》。这篇小说写在一个推拿医生的候见室里,一群姨太太在聊天。具体的情节我忘了,只记得结尾有一段对上海景色的描写,写一只猫缓缓走过。不知为何,读这篇时,我很想去上海。于是2002年,我去上海读大学。

  从大一到大二,除了完成学业,我自己也写东西。那时我没多想什么,只觉得自己喜欢写东西,那就继续写吧。到2004年3月,大二的下半学期,我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到2006年时,我读大四,出到第4本书了。大学毕业时,我不想找工作。等我知道单靠写东西养活自己很艰难时,已经是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想得很简单:反正我开支不大,也还写得出来,就继续写呗!

  那些年,我在上海住着,房间的墙壁雪白。夏天我挂上莫奈的画作海报,冬天我挂上伦勃朗的画作海报——前者光影多变,后者幽暗深邃,分别适合在夏天与冬天挂。

  也是2007年夏天,我决定去巴黎。一半原因是我读了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另一半是因为小时候读大仲马与巴尔扎克的书所受的影响。我爸说:“巴黎?我知道,巴黎圣日耳曼足球队嘛!莱昂纳多和拉易(两位巴西球星)都在那儿踢过球!”本来大学毕业一年后,我一个月写几篇约稿就够我的开支了,但为了攒去巴黎的钱,我开始增加工作量。从2008年到2010年,我还兼职在上海的一个频道做解说嘉宾。当然,我最初去做解说嘉宾,多少也是为了圆自己中学时给父亲吹的一句牛:“将来,我要去解说篮球!”

  2012年秋天,我去法国的领事馆面签。签证官问我:“许多人年纪轻轻就出国读书了,你已经29岁了,这是为什么呢?

  我回答道:“因为到29岁,我才攒够了钱,可以学想学的东西。”

  签证官继续问:“那你最初的动机是什么呢?”

  我回答说:“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是《三个火枪手》,第二本是《高老头》。我到现在还记得《三个火枪手》里的所有情节,对《高老头》虽然不那么熟悉了,但我记得这两本书的主角,一个是达达尼昂,一个是拉斯蒂涅,都是年纪轻轻,就想去巴黎见识一下世界。然后,我喜欢的作家海明威写过一本书,叫《流动的盛宴》,写他在巴黎的生活。所以,我想去见识一下。”一个人年少读书时立下的愿望,会一直跟着那个人一辈子吧?

  2014年,我去了莫奈与伦勃朗的故乡后,出版了莫奈和伦勃朗的传记:那是我当年在上海时就存着的心思。我跑去巴黎圣日耳曼队的主场看球,拍下拉易和莱昂纳多的海报,发给我爸爸看。

  许多愿望与念头,都是这么循环往复的。

  偶尔有人问我,做自由职业者是不是很自在、很开心,是不是特别轻松?并不是。世上的事,苦和累总得占一样。

  做自由职业者,到后来大概都有这种感觉:小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自由,但也得承担一些风险;大尺度上,并不那么自由。因为自由职业者首先有自己养活自己的压力;即便不必为生活担忧,那么大多数自由职业者也都希望,能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更高效地完成工作,并收获快乐,不希望浪费时间。而这种不希望浪费时间的想法,会始终驱动着自己。所以,我知道自己有更多的可能性,知道自己境遇的起伏是和自己的认真程度相关的。甚至你越认真工作,就可能收获越多的自由。所以,自由职业者真正需要说服的,通常不是老板和家里人,而是自己。

  回头看看我走的路,如果有什么教训,那就是:当暂时迷惘,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者闲下来又有罪恶感时,那就去干活吧。不一定是写东西,可以是读书,可以是锻炼,总之,做点儿什么。

  2014年,我开始跑步。通过跑步,我慢慢学会了许多东西。以前不跑步时,我会相信心情决定一切:心情抑郁了,一下午都不想动弹。跑习惯之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会第一时间思考,是不是身体缺水?是不是坐姿不对导致的疲劳?是不是疲劳反过来影响了心情?跑步会让一个人成为唯物主义者。跑习惯了,你很容易就能明白,意志和情绪其实是受身体状况摆布的。

  将这种思想应用到写作中,也是如此。

  持续地跑步和写作,也让我明白:人的潜力是很大的。比如,我曾告诉自己:你可能以后每天都得写一两篇稿子。那时的我一定对这种念头瞠目结舌。但当你习惯了这种节奏,就像做力量训练,不断给自己增加难度,你就会发现,还好,还承受得来。

  到巴黎的第6年,我还在写东西,顺便翻译了当初让我来巴黎的动力之一——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现在想想,我人生的大多数转折,都跟所读的书有关系——其实许多人都如此,只是我还记得缘由罢了。读过的书,不一定都记得住,但会存在心里,在不知不觉间就改变了你的人生。

  最初的念想在哪里生了根,多年之后,说不定就会在那里发芽。锻炼、读书、写作,包括每个人自己的活儿,只要是朝着那个方向做了,都不会白费。人生在世,非苦即累,一定会占一样。在艰难得不知所措时,踏出第一步,顺着惯性继续走下去,不要多想,走过一段,你多少就會成为一个新的自己。如果一直在原地发呆,那你永远是原来的自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无论在任何惶惑的时刻,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迈出一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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