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养与“痛”失
湾仔街道墙上有“寻犬启事”。失犬是松鼠狗。主人描述:“它浅啡色,十三岁,身上短毛,已没了两边大牙,所以舌头常向外伸出。名叫冬冬,五月廿四日走失,或被人偷走,后来有人发现它流浪街头。”启事强调“冬冬很驯,不咬人。如有好心人收养了,请交回,定当重酬3000大元。好心有好报!”
为什么主人非要把它寻回?他/她写道:“本人已苦养十三年。”
一般人用“抚养”,指保护、教育、存养……手势温柔,满目情意,对象是子女晚辈——把他“抚养成人”。朝夕相处,对生命的珍重怜惜,在那个“抚”字。
冬冬的主人也许是写錯字了。不过从这个“苦养”,真的看到心焦如焚,欲哭无泪,又依依不舍的痛苦,生离死别是人生伤心事之一。不止人与人,若宠爱之生物、宝贝之死物,一旦失去了,千方百计遍寻不获,即使付出极大代价亦难如愿,局外人怎会了解这“苦”?
“苦”因为感情。
感情深厚因为岁月。
希望主人有与冬冬重逢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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