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zhuan365 发表于 2017-11-28 15:27:28

理想读者

  1973年的一天,塔碧莎·斯普鲁斯做家务时,在垃圾桶里发现了丈夫刚写了个开头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身怀异能,很善良,也热爱生活,但因为她的相貌、性格,和她那神神道道的妈妈,她总是遭到同学无情的欺凌。

  这是塔碧莎的丈夫写的第4部长篇小说,前3部小说都没能卖出去。塔碧莎很有耐心,她把揉皱的纸团抹平,把烟灰拂掉,开始读这个故事。丈夫回来的时候,她带着微笑,认真地告诉丈夫:“你这个故事很有料。”她鼓励丈夫把它写完。

  她的丈夫是斯蒂芬·金,那本小说是《嘉莉》。小说于1974年出版,成为轰动一时的畅销书,并被大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拍成电影,获得两项奥斯卡奖提名。斯蒂芬·金从此辞去工作,开始专职写作。

  斯蒂芬·金和塔碧莎相识于1969年夏天。那时候,他正在缅因大學念大三,而她在念大二。6月的一天,斯蒂芬·金在他勤工俭学的学校图书馆后的草坪上看到了塔碧莎。她正坐在那里,她“染着红头发,笑得很放肆,我平生见过最漂亮的一对长腿撑在一条黄色短裙下面”。她笑得很大声,以至于斯蒂芬·金“不相信一个女大学生会发出那样美妙、无所畏惧的笑声”。他真正爱上她,却是在一个诗歌会上。在念完自己写的一首名叫《渐进的圣歌》的诗之后,她对这首诗进行了诠释,还不时地微笑,“微笑的时候会压低下巴——这让她显得既聪慧又可爱得不得了”。她讲话的时候,斯蒂芬·金坐在旁边,握住她的小腿。1971年底,他们结婚了。

  伊甸园里建立起的爱,并没有因生活的悲欣交集而有所剥蚀,他们自然地接受了人生浓浓的烟火气。他在洗衣房工作,后来又获得一份教英语的工作,年薪6400美元,但暑假还得去洗衣房工作。她在唐恩都乐甜甜圈店打工。两份工作的薪水,只够他们住在拖车房里。结婚后的头3年,他们生了两个孩子。对于当父亲,斯蒂芬·金毫无经验,她临产时,他还和朋友去汽车影院看电影。看到第3部的时候,影院经理的声音通过汽车影院的喇叭响彻停车场:“斯蒂芬·金,请速回家,你太太要生小孩了!”几百辆车同时鸣笛,对他“以示嘲讽”。

  但他们无疑是最合拍的夫妻。对于生活,他们既不过分市侩,也不过分理想主义,最重要的是,她从不认为他花在写作上的时间是种浪费。他在下班后写作,不断地把写好的小说投给男性杂志,偶尔会卖个几百美金。她也试着给女性杂志写小说,可惜家务占据了她大部分时间,掐灭了她的作家梦。就在此时,《嘉莉》出现在垃圾桶里。塔碧莎意识到这是一部好小说,鼓励丈夫写下去,并为他提供了女性生活的细节。

  生活常常在糖块之后送上耳光。《嘉莉》出版后的1975年,斯蒂芬·金的母亲去世,丧母之痛把他推向酒精,后来他又迷上了嗑药。他在此时写作的《闪灵》里,那个酗酒的作家就是他的真实写照。塔碧莎决心成为这种状况的终结者。她把朋友和家人请来,当着他们的面,把他常用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药物扔在地毯上,让大家看看他“生不如死的生活”,并指出两条路:去康复中心戒毒,或者滚出家门。她最终成功地把他从泥淖里拉了出来。

  接下来的30年里,斯蒂芬·金成为我们所知道的那个斯蒂芬·金,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长篇小说,总印数超过3亿册。2003年,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授予斯蒂芬·金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章。此前获得该奖章的有索尔·贝娄、阿瑟·米勒、托妮·莫里森,这意味着,他已跻身文学巨匠的行列。

  在《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里,斯蒂芬·金把他的成功归结为两点:一、身体健康;二、没离婚。“健康的身体加上稳定的婚姻使我的写作生涯有条件得以延续”;反过来,“我的写作,以及从中获得的快乐,也对我保持健康和稳定的家庭生活很有帮助”。他说,他所有的小说都是为她写的,她是第一个读者,他最想得到她的赞赏,她的反应决定了他是否要做出修改和调整。

  他说,她是他的理想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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